乌兰察布市公证处公证处主要公证业务范围
●公证业务
▲证明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居住、学历、经历、婚姻、亲属关系、刑事处分等状况;
▲证明委托、遗嘱、继承、财产赠与、分割、转让;
▲证明债务的担保、确认和追索;
▲证明企业资信和经营情况、公司章程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;
▲对招标、拍卖、股份公司创立大会、股东大会、财产清点、估损、开奖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,并予以公证;
▲证明发行、销毁证券、彩票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;
▲证据保全;
▲制作票据拒绝证书和违约行为记录;
▲各种合同、约定的设立、变更、解除、产权的转让、使用许可和放弃;
▲证明文书上的签名、印签和日期等属实;
▲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、抵押,房屋的赠与、抵押,内外销商品房的预售、买卖、交换;
▲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;
▲办理发往域外使用的证明;
▲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律规定、国际惯例办理其他事项的公证。
●非诉讼法律事务
▲提存;
▲担保登记;
▲清点、保管遗产和其他财产;
▲代书、保管遗嘱和其他非诉讼法律文书;
▲代办房地产过户、抵押登记;
▲提供法律咨询、出具法律意见书;
▲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