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9日我公证处接待了从旗县赶来的一家人,是一对满脸疲惫、衣衫褴褛的父母和一个面色灰暗瘦小的女孩。父母满眼是泪,讲述了孩子的不幸遭遇,原来他们女儿的身体在十几天前出现了不适的症状,经北京权威医院诊断下,才知道孩子得了尿毒症,只有通过换肾才能挽救孩子的生命。全家倾家荡产,借遍亲戚去北京为孩子治病。但应医院要求,配型成功的母女要在户籍所在地办理《器官捐赠协议书》公证。我公证处在详细了解情况后,立即做出了给予他们法律援助的决定,并以最快的速度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。孩子的母亲流泪对我公证处表示感谢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