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财产公证消除了老人的顾虑
婚前财产公证消除了老人的顾虑
婚前财产公证消除了老人的顾虑
齐先生的儿子最近要结婚,家境一般的齐先生拿出全部家底给儿子买了套房。啥事儿都爱往坏处想的齐先生想,如今的离婚率很高,担心儿子将来婚姻有啥变故的话,那么,给儿子买的房就会被儿媳妇分走一半,因为他听人说,夫妻共同生活8年以上,儿媳妇就有权得到一半房产了。为此,他特意去咨询公证员。
公证员告诉他,按照以前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,夫妻共同生活8年以上,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就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;但按新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只要一方能证明房产是其婚前所购,那么无论夫妻共同生活了多少年,房产仍然归其所有。
为了证明房子是自己为儿子结婚买的,也为了保险起见,齐先生向儿子和未来儿媳妇提出,让他们做个婚前财产约定,在约定中说明房子是他买给儿子婚前个人的。未来儿媳和其家人起初对齐先生的想法很不理解。经过多次法律咨询后,他们也理解了齐先生的意思,于是,两个年轻人一同到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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